为人民群众办实事|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时间:2023-09-01
来源:松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赵雪
编辑:杨俊
录入:孔莉莉
审核:杨俊
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该法专门设立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为检察机关依法参与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为配合该法的贯彻实施,松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
下足“强基功夫”深入学习
为贯彻落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铮铮关于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指示精神,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召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座谈会,通过座谈会干警认识到无障碍环境建设关乎人文社会内涵与生活品质的提升,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作为检察机关要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充分发挥积极能动作用,为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大家纷纷表示,今后的工作中将充分利用“网络学习+研讨总结”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学深、悟透、用好。
下足“协作功夫”有效对接
为更好地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治工作,9月1日,松北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积极与区残联、区执法局对接,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介绍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了解全区残疾人数量、无障碍停车位分布以及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等情况,并有针对性的对上述问题给予专业的法律解答。
下足“宣传功夫”扩大合力
在全面了解全区残疾人分布情况的基础上,第五检察部干警有针对性的选取地点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单,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咨询等多种途径展开宣传,提升了新区人民群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了解和认同,保障了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推动了全社会增强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识。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提升全民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党的二十大以来,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自身检察职能,更好地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以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守护新区残疾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心有爱,行无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