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修复湿地 合力共建绿色龙江
——黑龙江湿地日宣传活动
时间:2023-06-09
来源:松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赵雪
编辑:杨俊
录入:孔莉莉
审核: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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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在第八个“黑龙江湿地日”来临之际,我院公益诉讼党员先锋队队员们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太阳岛服务中心在太阳岛风景区开展以“依法保护修复湿地 合力共建绿色龙江”为主题的“黑龙江湿地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们通过悬挂主题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袋的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湿地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湿地科普知识和湿地保护常识。同时,利用太阳岛风景区门前的LED屏循环播放宣传内容,向游客展示我区特色湿地文化资源,展示湿地保护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价值与意义。现场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提升了检察公益诉讼在湿地保护中的积极影响。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下一步,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指示,为建设新区“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生态工程,保护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贡献松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