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办实事】公益监督守护新区“黑土
时间:2021-09-14
来源:松北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单丹丹
编辑: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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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杨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院《关于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松北区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针对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药安全、畜禽养殖安全以及农村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等方面问题开展一系列调查工作。通过沟通协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守护新区“黑土地”生态环境。
5月下旬,我院在走访时发现,辖区内对青山镇翁泉山庄至对青佳禾养殖场沿线公路两侧及农田边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其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气味刺鼻,所散发出的恶臭及流出的渗滤液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因此,我院依法建议行政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同时加大保护生态环境力度,提高居民环保意识。松北区对青山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组织专人积极开展工作,对存在违法问题的点位及时进行了检查、清理,并将整改情况函复检察机关。该镇还以此次事件为契机,组织镇、村相关部门召开了环境整治专题会议,要求环卫部门及各村切实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加大环境整治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提高居民环保意识,严格落实环保监管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实现整治、监管常态化。
8月下旬,我院在走访时发现,松北区万宝镇江北中环路、对青山镇对青西桥以西80米处、乐业镇至对青817乡道建设桥下、对青山镇将军村(哈尔滨方达展览工厂)沿线道路两侧及农田地头乱堆乱放苄西扑草净、苗碧乐等废弃农药瓶,时值夏季,其受日晒、雨水冲刷等因素影响,残留药液可能对土壤、水、环境造成污染。我院检察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同步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职能归属。通过向属地镇、村了解情况、与行政机关沟通,厘清了问题归属,以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以点带面推动辖区内农村地域农药包装废弃物堆放、丢弃于田间地头造成污染的治理和宣传。通过本次案件办理,区农业农村局加强了与辖区内各属地镇、村的沟通联系,凝聚了工作合力,形成了常态化巡查监管、信息互通、联合整治的工作机制。
9月10日,我院检察人员在走访辖区乐业镇时发现,村民养殖动物的粪便没有按照规定运送至储粪池,而是随意堆放在村内路边,影响环境卫生。同时,该镇一处储粪池坐落于肇兰新河支流沿岸,部分被堆放的动物粪便溢出墙体渗入地下,可能对水和土壤造成污染。我院立即联系了该镇负责环境保护和畜牧卫生的工作人员,要求对上述情况及时整改处理,次日,检察人员接到反馈,上述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9月11日14时许,公益诉讼部门同志通过某微信公众号获悉辖区二道河桥附近路边惊现多只“死猪”,虽然当天是休息日,但我院检察人员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永远至上的工作思路,立即联系了该地点所辖街道办工作人员,协调对方到现场了解情况并拍照,并通过微信保持联络。当日17时左右,经街道办工作人员联系,无害化处理厂已派车前往现场将“死猪”拉离处理。
监督不走过场,整改必须落到实处。日前,我院在收到各行政机关整改完毕的回复后,对检察建议回复情况一一进行了实地走访核查,跟踪确认检察建议内容是否全部得到落实整改。作为坐落在新区、自贸区的检察机关,我院将更加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新区、自贸区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