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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3-27

来源:松北区检察院

编辑:杨俊

录入:孔莉莉

审核: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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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8日在哈尔滨市松北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松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士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工作回顾

  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自觉接受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依靠区政府、区政协和全区人民的支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进步,荣获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一、服务新区大局,以政治担当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办理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案件337件503人,提起公诉531件687人。依法起诉了“8·25”重大火灾事故案、“黑龙江诚王府”肖某某等18人诈骗案一批重大刑事案件,有力的打击、震慑了犯罪。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两起长期在省、市违法闹访,对我区造成恶劣影响案件批准逮捕,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我区信访秩序。
  2.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准逮捕涉恶案件5件21人,成功起诉了张某某等10人非法拘禁等有影响的恶势力犯罪案件;移交“保护伞”线索7件,起诉“于文波”、“董俊珍”涉黑涉恶犯罪集团“保护伞”案件5件5人,有效的震慑了职务犯罪;审查扣押涉恶款项人民币30余万元;联审基层组织“两委”人选879人。
  3.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年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 35件40人,不起诉11件12人,捕后判处轻缓刑率逐年降低,减少了社会对抗;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对343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率达50.59%,提升诉讼质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依法促使李某某申请国家赔偿上访案息诉罢访;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金额5000元; 14名干警受聘为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师生上法治课1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次;组织学生参加“检察开放日”、“旁听庭审”等专项活动5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94人次,在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开通了“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6份,并督促整改落实,收到了明显效果。
  5.积极主动服务非公经济。全年累计走访民营企业15家,发放调查问卷60余份,收集到企业家反馈的问题1个、建议3条,制定整改措施3项;召开“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邀请11名企业家来我院参观座谈,了解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10余次。
  二、聚焦主责主业,以法治担当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强化侦查监督。全年共提前介入案件24件、追漏捕27人、追漏诉26人、追诉漏罪2件;向公安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
  2.强化立案监督。始终保持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案件的打击高压态势,拓宽立案监督线索渠道,持续推动立案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
  3.强化审判监督。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判决裁定分析制度和量刑建议制度。全年检察长列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9次,提起抗诉案件1件。
  4.强化民行监督。制发民事审判、民事执行、行政执行监督各类检察建议书42份;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支持起诉案件3件,办理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5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6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
  5.强化公益诉讼。围绕“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蓝天保卫战”、“校园食品安全公益保护”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公益保护”等专项活动开展检察监督,在全市率先完成辖区公益监督员聘任全覆盖工作,对公益诉讼实行“织网”宣传;全年共发现各类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3件,立案2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2件,均得到采纳落实。
  6.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全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其中1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依法对辖区八个司法所近300名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情况开展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书1份,均被司法行政机关采纳并整改;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开展收监建议同步审查1人,该人已被收监执行刑罚,全年未出现脱管、漏管和虚管情况;对447人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核查。
  7.强化控告申诉监督。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3件,检察长接访13件,均得到妥善处理,无进京、越级上访案件。
  三、深化司法改革,以检察担当着力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1.积极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按时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刑事检察部门正式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办案职能实现了优化整合,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均由1个员额检察官或办案组一办到底,大大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监督效果,增强办案质效。
  2.积极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院领导带头直接办理案件,亲自讯问、亲自出庭支持公诉,杜绝委托办案、挂名办案,全年院领导共直接办理刑事案件199件,占全院刑事案件总数的19.13%,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激发了检察办案的内生动力。
  3.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初步形成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全年共听取意见和建议24次。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33人,对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1人,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提出的无罪或罪轻等意见,依法审查核实处理。
  4.积极落实纪法有机衔接机制。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由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专人专办监委移送起诉的案件,积极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全年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13 件19人,提起公诉13件18人,其中涉及“保护伞”的案件5件5人。
  四、加强队伍建设,以奋力担当着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1.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活动。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按照区委和上级院的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统筹做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检视问题55个,解决问题39个,正在解决的16个。
  2.扎实推进业务素能建设。广泛开展理论研讨、岗位练兵和“微课堂”培训,加大对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干警职业素养;深入开展听庭评议、汇报案件、检察文书释法说理等业务竞赛活动。开展主题演讲、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活动,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激励全体干警争先创优。1名干警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1名干警荣记省院二等功。 
  3.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健全了廉政风险点等监督机制,警醒干警不踩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4.扎实推进外部监督制约。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专题报告“全科型检察官队伍建设”等情况;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检察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新动态;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55条、法律文书389份、重要案件信息166条;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为律师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服务177次。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回顾一年来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智慧检务推进缓慢,远程庭审系统、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四轮驱动”发展还不够平衡;三是对公益诉讼宣传力度不够,社会上还存在一些误解或不理解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四届六次全会、区“两会”和上级院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新区发展理念,唱响“舍我其谁、用我必达”主旋律,积极顺应新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承担起新时代人民检察事业的新使命,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服务大局更有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强化“案案影响、事事关联、人人有责”意识,努力把优化营商环境落细、落实。正确适用法律政策,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坚持防止侵犯企业合法权益,为经济健康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法律监督更加精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积极适应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带来的新要求,全面查找履职不全面、不均衡、不充分问题,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工作平衡发展。在区委领导、区政府支持下,用好公益诉讼这一职能,通过公益诉讼办案服务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传递公益诉讼“双赢共赢多赢”的新理念。    
  三是检察改革更加深入进一步强化内设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融合、日常运转、办案组衔接等方面工作,从物理组合向化学融合深入转变。进一步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核把关,准确适用法律,精心办好每一起案件。持续深化、巩固员额制改革,加强专业化办案组建设,提高检察官专业能力素养,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是队伍建设更加严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持续营造争先进位的浓郁氛围。建立员额检察官上讲台制度,授课情况纳入检察官绩效考评。突出检务督察重点,加大内部点名通报曝光力度。强化司法责任制办案模式下的流程控制和监督制约,完善检务督察工作与案件管理工作协同监督机制。
  五是接受监督更加自觉。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制度,及时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如实报告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充分运用新媒体矩阵深入开展检察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价值认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更加优质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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