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再升级!松北区检察院向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亮剑!
时间:2024-06-15
来源:本站
作者:孙心蕊
编辑:孔莉莉
录入:松北发稿
审核:杨俊
导语: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营业性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这些场所往往充斥着不良信息和违法行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潜在威胁。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消费,甚至诱导他们参与违法活动。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期,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营业性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6月14日,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营业性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多家KTV、网吧进行实地走访,旨在进一步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在行动开展之初,专项行动小组便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宣讲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工作。同时,检察院还设立了举报热线,方便群众及时反映相关问题。
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小组深入一线,对部分网吧、KTV等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了严格的检查,通过现场突击检查,查验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对工作人员身份、年龄进行了核实,详细查阅了场所进入人员登记台账,调取了监控,查看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招聘未成年人的问题,并对是否在营业场所入口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志进行了监督。
除了对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法律监督外,检察院还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专项行动小组深入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教育未成年人不能违规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通过这些活动,让更多的家长和孩子们了解到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检察官普法小贴士:
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作为高辐射、高刺激的娱乐场所,未成年人在这些场所可能遭受身心伤害,影响到正常的学习和成长。此外,接纳未成年人违规进入这些场所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因此,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维护他们的权益,上述娱乐场所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核实顾客的身份信息,禁止接纳未成年人;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以身作则,坚决不带孩子进入上述娱乐场所;未成年人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拒绝参与不符合年龄限制的娱乐活动。让我们共同努力,加强社会监督,确保未成年人远离不适宜的娱乐场所,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未来,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为未成年人的未来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