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反向衔接再升级 提升工作质效护法治
时间:2025-02-25
来源:本站
作者:李克新
编辑:孔莉莉
录入:松北发稿
审核:杨俊
被不起诉人的住所地和违法行为发生地均在远隔千里的外地
如何落实行政处罚?
近日,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与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紧密协作,成功办理一件行刑反向衔接异地行政处罚案件,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落到实处。
跨省协作“双线联动”
2025年2月17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吴某某、齐某某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时,经审查认为两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遂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敦化市院发现被不起诉人违法行为地为哈尔滨市松北区,按《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的规定,应由违法行为地的行政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遂向松北区院征求意见。两地检察机关迅速对接,就案件管辖、程序衔接、法律适用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通过“办案地+行为地”检察机关双线联动,确保该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接得住”“办得好”。
审查处罚“通力协作”
在接到敦化市院书面《征求意见函》后,松北区院立即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避免办案机关“单方认定”风险,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敦化市院进行回复。案件在移送过程中,松北区院与敦化市院、属地行政机关保持密切沟通,详细介绍案件情况,确保行政机关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性质和处理方向。行政机关依据检察机关移送的材料展开调查,并将依法对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
交流研讨“共促提升”
此次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是两地检察机关之间的一次成功交流,不仅有助于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责任担当。为此,松北区院以此案为契机,与敦化市院围绕跨地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了两地行政检察工作的经验做法,并达成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作共识,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接下来,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异地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和行政机关深化协作配合,不断完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